【领导成员及分工】
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茹春荣: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协调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镇纪委班子。分管干部、人事、人民武装工作。 挂钩联系点:城南社区居委会、束刻村委会、西邑村委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唐洪发: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统计工作。联系金融系统。 挂钩联系点:城北社区居委会、兴贡村委会、麦依甸村委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陆金华: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综合办、统战、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综治办、法制、“四创两争”、政协联络组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三村村委会、东元村委会、清河村委会 镇党委副书记谷方能: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和所负责管理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史晋源副镇长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东元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副主席普崇正: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教育、卫生、文体广电旅游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分管为民服务中心、文化站、有线电视站。完成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永一村委会、西山村委会、白石岩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琼华: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信访、目标督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信访办、目督办、工青妇、农经站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安排工作。 挂钩联系点:北邑村委会、永安村委会、麦场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赵建坤:协助镇长工作,负责社会事务工作。分管民政办、残联、社保所、计生办。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龙马村委会、河东村委会、瓦窑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史晋源: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农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站、水务站、畜牧兽医站、农机站、新农办、科委(科协),联系烟站、气象局、扶贫办。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奎南村委会、松林村委会、拖担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政武:协助镇长工作。负责工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分管企业办、安监站,协助马劲副镇长分管土管所、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南营村委会、北营村委会、大营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政法委副书记马劲:协助镇长工作。主持镇武装部工作。负责城建、规划、拆迁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国土、城建、规划、市政、交通、征地拆迁、防震减灾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抓好综治、法制、维稳工作。联系邮政通信系统,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永二村委会、元山村委会、麦竜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副书记关绍明:协助镇长工作,分管消防安全、平安创建、禁毒工作,主持城关派出所工作;协助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抓好综治、司法、维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黄坡村委会、旧县村委会 镇党委委员王国虞:协助镇长工作,协管消防安全、平安创建、禁毒工作,主持大营派出所工作;协助镇党委政法委书记抓好综治、司法、维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挂钩联系点:仓前村委会、茨塘村委会 协调关系明确如下:槐建华—唐洪发,陆金华—杨琼华,普崇正—赵建坤,谷方能—史晋源,杨政武—马劲,关绍明—王国虞。
【职能部门及职责】 永定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的安排,负责做好文件材料的草拟、印制、上报和下发工作,处理各部门和各党政组织的请示、报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等各种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安排工作。 三、围绕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及其职能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党委、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结合镇情,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反馈和工作督查,为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研究全镇工作,制定决策提供依据。 四、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协调镇属党、政各部门和各村委会的工作关系。 五、抓好秘书、组织人事、宣传、财务及全镇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镇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工作。 七、负责上下级各有关部门来文的收发、传阅、拟办、指导全镇文书档案工作并做好机关的文书档案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永定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组织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和小城镇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村镇建筑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定建筑红线,审批办理建设手续,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 四、开展辖区内规划建设、违章违法建筑的监督和检查,查处违章、违法建筑,调解建筑纠纷。 五、对村容镇貌、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和环境卫生加强管理。
永定街道办事处低保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省、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做好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相关情况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劳动部门的求职登记、零就业家庭的申报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和培训工作; 四、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审核办理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采集登记、申报办理工作; 五、做好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妇联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 二、 严格按照《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 的合法权益,尽心尽职为基层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 三、抓好阵地建设,依托“妇女之家”活动阵地,开展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 四、开展好“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 五、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热情、礼貌、文明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六、 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职责 一、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转变生育观念,提高计划生育意识。 二、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行为。 三、一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审批发放;生育二孩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初审;农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的审核上报。 四、督促、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为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五、做好全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方针、政策、法律及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配合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及面山绿化、封山育林工作。 四、按照林业行政处罚规定,依法查处林业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各项林业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三、社会福利及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最底生活保障制度。 四、协助做好本镇行政区域界限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本镇地名命名、更名的报批工作。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和民政局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永定街道办事处农经农机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财务、帐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做好代管会计及核算工作。 二、督促、指导所辖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按时做好帐务公开及村情简报的发放工作。 三、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协调好土地矛盾纠纷。 四、做好“数字乡村”网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五、做好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六、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协助县监理站做好农用车,拖拉机驾驶证及牌照的审验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农科站工作职责 一、抓好各种新型实用农业技术的推广以及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工作。 二、协助县籽种管理部门对永定镇辖区内的籽种销售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假籽种坑农害农。 三、协助县农药安全管理部门对永定镇辖区内的农药销售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 四、对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进行监测预报,及时指导各种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企业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认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帮助新上项目做好各种服务工作。 三、做好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 四、收集下属企业统计资料,并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 五、抓好骨干企业“稳定、创收、提质、增效”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市容市貌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建设管理和集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保持市容整洁。督促、指导、协助社区管理组织、农村管理组织或临街铺面做好市容秩序的维护工作,要求无城市 "六乱"行为。落实辖区内临街单位和个人的"门前三包"工作。 四、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监察管理工作,依法及时制止、纠正、查处各类损害、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明令禁停或设有交通标志标线的城市主要道路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范围内,依法对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侵占道路的违法违规停放行为行使简易行政处罚权。
永定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二、做好畜禽疾病预防 三、做好畜禽疫情测报 四、做好畜禽疾病诊疗 五、抓好畜牧科技推广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水保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做好辖区内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及设计及建设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沟渠、水库、坝塘及抽水站等水利设施的用水管理及检查; 三、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做到全天24小时坚守岗位,及时收集和掌握情况和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配合所联系村委员会做好常规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和数据。
永定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抓好村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和培训,做好复杂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 二、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抓好辖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 三、管理和指导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好安置帮教队伍的建立; 五、协助镇人民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职责 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统计法规,监督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二、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 三、组织指导本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指导各村委会的统计业务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土地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三、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四、按照《永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居民住宅用地进行初审和报批,并对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纠纷进行调解。 五、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都督。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团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以党建带团建,努力优化共青团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科学理论知识、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构筑青少年精神支柱,促进青年一代全面发展; 三、维护青少年的利益,表达青年的愿望,真正成为党政联系青年的桥梁;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五、抓好阵地建设,创新团的工作机制,指导所属团总支、支部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好团带队的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二、属于村委会、社区、相关站所办理的事项,及时转交村委会、社区、相关站所或分管领导办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三、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四、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五、做知民情、听民意、说实话、办实事;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六、其他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文明办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了解、掌握、反映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动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文明委提供决策依据。 三、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好典型,新经验,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做好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小城镇、文明社区、文明村的创建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
永定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三、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委会和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四、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 五、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范、教育、管理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 七、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永定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 二、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管理、指导、监督本镇范围内文化网络建设。 四、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农村群众文化。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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