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转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组通〔2008〕34号)精神,现就我县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1.选聘数量、对象:2008年我县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1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永定镇3名、大营镇2名、罗免乡2名、赤就乡1名、东村乡1名、款庄乡1名、散旦乡1名。 2.选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此前我县公开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居)委会任主任助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报考。 二、选聘方法、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宣传动员、个人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择优聘用、培训上岗的方法进行。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云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ynrsksw.cn)。 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请于6月10日0:00至6月25日24:00期间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网络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16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后次日起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进行网络缴费。 其它有关个人报名、统一考试、聘用及上岗、政策待遇、任职、管理及聘期的具体内容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阅《云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或向富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811846,联系人:屠筠硖。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富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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