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富组[2002]66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市县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根本上讲,是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心企业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达到“打好一个基础,抓好二支队伍,增强三个力量,发挥四个作用,实现五个有”。即:打牢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基础,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员队伍,以适应非公经济党建工作的需要;增强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的领导、引导、监督和团结带动作用,归结一点就是政治核心作用;使非公经济党组织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作为。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云组通[2001]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的通知》、昆组通[2001]55号《关于印发王君正同志在<全市新建企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精神及市委的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富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制度 1、联系点的选择:县委组织部从典型性、示范性的角度,在全县范围内选择2个非公企业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乡镇党委在本乡镇内选择1—2个非公企业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 2、联系人员的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县委组织部由部领导作为联系责任人;乡镇党委由党委书记、副书记作为联系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协助做好挂钩联系工作。 3、挂钩联系的主要任务:经常深入非公企业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工作,掌握非公企业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面上工作。 4、对挂钩联系人员的要求:挂钩联系人员每年深入所联系的非公企业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10次,确保所联系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健康发展,在本乡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每年撰写一篇联系情况报告。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 1、党建联络员的条件: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有指导工作能力的正式党员。 2、党建联络员的选派:由乡镇党委结合实际,采取指定、委派和聘请的办法组建一批联络员队伍。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按照一个联络员挂钩联系1—3家企业的要求,每个企业都必须选派联络员进行指导、督促、帮助。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若干个企业选派一个联络员帮助开展工作。 3、党建联络员的职责:指导、督促、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展党员,培养选拔好党支部书记,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水平。 4、对党建联络员的要求:经常深入非公企业调查研究,掌握非公企业情况,对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情况,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帮助和联络的作用。 三、组织领导 1、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落实,县工商局及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抓好制度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两项制度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2、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填写《富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登记表》、《富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登记表》,并认真撰写贯彻落实两项制度的情况报告,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12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3、贯彻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书一并进行检查考核。
附: 1、《富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登记表》 2、《富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200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