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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组[2005]47号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对新经济组织的领导,促进新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的决定》和昆组通[2005]4号《关于印发张荣明同志在<全市组织、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暨老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精神及《昆明市2005年“云岭先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现就加强我县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新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已 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新经济组织必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势头,为我县的 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促进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好新经济组织在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拓宽就业渠道、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必须坚持党对新经济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引导和促进新经济组织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2、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必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认真做好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迫切要 求,同时,也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增强党的工作在新经济组织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必须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新经济组织 的迅速发展给党的自身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十分薄弱等问题亟待解决。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二、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保证和促进新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建立健全党在新经济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重点,着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扩大党的工作在新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开创新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2、加强新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为:一是必须遵循党章规定。凡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按 照企业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二是必须把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与促进新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三是必须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在职工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四是必须注重工作实效。从新经济组织的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五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党员人数达不到建立党组织的,要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以把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就近村党支部或居委会党支部,按时参加党的活动。六是要按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进一步明确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3、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工作目标是:新经济组织中,凡具备条件的都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具备条件的,按照地域相邻或行 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上级党组织要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企业开展有关工作。企业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具备条件的也要建立共青团组织,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开展党建工作创造条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三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其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任务 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党在新经济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起帮助、促进、监督和 协调作用。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四、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 1、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新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 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应建立联合党组织。年内辖区内从业人员5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有党员的达到70%以上,从业人员100名以上的新经济组织有党组织的达到75%以上。 2、对于已有发展对象,但尚未建立党支部的企业,可指定一个党支部帮助其发展党员,待条件成熟后,再建立党支部。对于建立党支部条件尚未成熟或暂不具备在一个单位单独建立党支部的新经济组织,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把广大职工团结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共青团组织中来,通过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向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3、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建立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或者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4、进一步明确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非公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党委领导。 5、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必须严格履行以下审批手续。首先,由新经济组织中党员联名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其次上级党组织根据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再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审批。 6、新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建立时,其负责人由企业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一级党组织指派,待条件成熟时再按《党章》规定进行选举。 五、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1、党组织要关心和了解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鼓励和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 重担,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一是要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 原则,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 。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学文化、学技术。三是要严格党的组织生,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要按照发展党员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是要根据新经济组织的特点,积极探索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开展“党员亮身份”和“党员诚信经营户”活动。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要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本着“ 小型、灵活、务实”的原则,一般在业余时间进行,使之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所理解和支持。要开展党员联系职工活动,教育和帮助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 2、认真做好在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 展 ”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吸收优秀的工人、经营管理骨干和知识分子入党。二是要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公示制、预审制、入党介绍人资格审查制”。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后,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是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工作。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以实际行动加入党组织。四是新经济党组织要指导工会、共青团做好推荐优秀职工、优秀团员的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坚持和完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在新经济组织中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 因特殊原因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持党员证明信参加党组织活动。工作岗位不稳定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活 动。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督促检查,主动和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切实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1、各基层党委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和 工作目标,要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帮助没有党员的企业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帮助已有党员的企业建立组织,帮助已有组织的企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并切实抓好落实。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由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共青团、工商局、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县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新经济组织管理部门党组织也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定期研究所管辖区内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各基层党委对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分类指导。要确定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积极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要总结推广和大力宣传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定期评选、表彰新经济组织党建先进组织和个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经常、有效地开展。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