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建立人才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富民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和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全面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切实把人才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我县人才工作的组织程度,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才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指定1名专人作为人才工作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的职责是: 1.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人才统计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人才方针政策,主动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报告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才工作情况,对全县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报送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工作的动态情况、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调研成果、人才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积极向有关媒体、刊物投稿,每年至少报送2-3篇人才工作信息。)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2005年11月30日 |